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冀政〔2016〕5号)文件精神,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8〕27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8〕44号),为确保我省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以组织联考单招工作为契机,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等考试招生模式;
(二)坚持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严格招生纪律,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确保考试安全;
(三)在考试组织上,尊重选材规律,突出对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的科学评价,选拔综合素质高、专业潜质好的专门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019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实行院校联合考试招生,单独考试招生的命题、组考和录取等工作经全体单招院校推选,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牵头。具体开展“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的命题、制卷、组考、评卷、成绩登统、录取等各项工作的协调和落实,考试成绩供考试八类所有单招院校使用。
(一)成立“考试八类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牵头院校和使用联合组考成绩的相关院校领导构成,全面负责研究、部署本类单独考试的各项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办公室构成及工作组职责如下:
办公室由“协调组、纪检监察组、考务组、命题组、阅卷组、数据组、录取组、后勤保障组”组成。其中协调组、纪检监察组、录取组由相关院校联合组成,命题组、阅卷组由相关院校联合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
1.协调组,主要职责:负责本类单招考试有关院校及各组所有工作的协调、督导等工作;
2.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考务组,主要职责: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考务用品的准备、监考人员的确定与培训及各类测试的安排组织工作;
4.命题组,主要职责:负责科学合理地制定考试内容、时长、测试方式及评分标准、标准答案等所有内容;
5.阅卷组,主要职责:负责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试卷评阅工作;
6.数据组,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成绩录入、统计、各类考试数据处理和报送等工作;
7.录取组,主要职责:由牵头院校和相关招生院校组成录取组,根据公布的录取原则实行投档,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8.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审核与支出考务费用,保障考试期间的供给,确保试卷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报考条件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考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慎重确定报考专业。患有《意见》明确规定相关疾病的,学校可依据《意见》做出是否录取的决定。
四、报考类别、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一)网上报考,选择考试类别
2019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考生(含免试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过“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选择考试类别: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
选择考试八类的考生需进一步选择“考试小类”。根据考试八类不同专业考试内容和方式不同,再细分四个考试小类,分别为:H考试八类艺术-音乐类、U考试八类艺术-舞蹈及表演类、V考试八类艺术-美术设计类、W考试八类-文化服务类。
各小类在招生计划投放、职业技能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环节,按照四个“考试类别”对待。考生须明确拟报考的专业名称,认真核对其所属的“考试小类”,参加对应的小类考试并填报志愿和参与录取。考生选定的报考专业、参加的小类考试和填报志愿必须属于同一小类。考试小类及对应招生专业参见《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专业及考试细分类对照表》(附件一)。
考试类别(各细分小类)一经选定,不得更改,报考结束,不再安排补报。符合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要求报考,详细咨询报考院校或参看报考院校招生简章。
(二)缴费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考,选择完考试类别和考试小类,直接跳转到缴费页面,依据拟报考的专业名称,选择相应的专业考试小类,根据显示金额足额缴费。
网上缴费时,参加了全省艺术统考的考生需勾选是否使用2019年艺术统考成绩折算。考生的艺术统考成绩类型须与报考专业所在的单招考试八类考试小类要求一致方能使用。参加省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的成绩仅可用于“艺术-音乐类”单招考试,参加省舞蹈类专业统考考生的成绩仅可用于“艺术-舞蹈及表演类”单招考试,参加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的成绩仅可用于“艺术-美术设计类”单招考试。未勾选是否使用省级艺术统考成绩折算的考生和报考“W考试八类-文化服务类”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考试的成绩计零分。
网上缴费时,还需勾选是否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基础考试。以上考试直接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没有相应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如不参加,成绩为零。相应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不同考试小类缴费金额不同,缴费完成后不得修改。考生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2019年3月23日9时至3月29日12时,缴费成功的考生登录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www.hebart.com)下载准考证。考生须核对参加考试的小类类型及科目,认真阅读考试注意事项,如确认无误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显示信息与考生情况不一致或有误,及时联系组考院校处理后重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成员和形式:由使用联考成绩的有关院校专家和行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命题形式。命题组同时命制多套试题,由纪检组随机从试题库中抽取确定最终试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文化素质考试内容主要依据《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职业技能测试专业对应的考试小类为:H艺术-音乐类、U艺术-舞蹈及表演类、V艺术-美术设计类、W-文化服务类拟报考的专业属于哪个考试小类详见《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专业及考试种类对照表》(附件一)。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科目 |
说明 |
3月31日 |
8:30-10:30 |
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 |
请考生自备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 |
11:00-12:00 |
专业基础考试(历史) |
13:30-18: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 |
备注:是否参加各小类考试,以准考证考试安排为准。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最终以发放的准考证时间为准。 |
2.考试地点
考点一: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
考点二: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569号。
3.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每科15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文化素质成绩直接使用语文、数学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相应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没有相应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学考等级折合成绩如下:A—130分,B—110分,C—90分,D—7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分为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两部分,满分450分。其中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为“历史”,满分100分。专业基础考试成绩直接使用“历史”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学考等级折合成绩如下:A—90分,B—75分,C—60分,D—45分。没有相应科目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专业基础考试,如不参加,专业基础考试成绩为零。
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满分350分。选择使用河北省2019年“艺术统考成绩”折算的考生,如参加艺术统考类型与小类专业要求一致,不再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省艺术统考成绩折算方法:音乐类、舞蹈类(满分200分)统考考生为统考成绩×1.75,美术类统考考生(满分300分)为统考成绩×1.17。没有或不选择使用或有河北省2019年“艺术统考成绩”但与小类专业要求不一致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内容如下:
H艺术-音乐类:听音模唱、节奏测试,满分100分;演唱(演奏)音乐作品一首(测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及伴奏自备),满分250分;
U艺术-舞蹈及表演类:专业基本功测试,满分100分;表演剧目一部(采用单独表演形式,测试时间不超过3分钟,自带表演道具和伴奏),满分250分;
V艺术-美术设计类:色彩,满分200分,素描,满分150分。考生须自带画具:彩笔(彩铅、油画棒、马克笔等任选其一)、素描铅笔、橡皮等。因不带画具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该科目成绩计零分;
W文化服务类: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250分(先集中统一笔试,后分组面试)。
(3)缺考处理
缺考考生缺考科目按0分处理。缺考考生能否被录取请咨询招生院校或查看招生院校单招简章。
(三)评卷
2019年4月1日至4月8日完成所有测试评卷。评卷组成员由联合组考院校选择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组成,根据科学制定的评判标准封闭评卷,确保评阅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2019年4月8日17时,可登录河北艺术职业学院网站查询考试成绩(www.hebart.com)。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4月10日12时前向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受理当日给予答复和最终裁定,联系电话0311-86056022。
(五) 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申请
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高职单招残疾考生,在2019年3月23日至29日向本类牵头院校提出合理便利申请,由牵头院校确定能为考生提供的合理便利类型。
六、志愿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按考试类填报志愿。
高职单招设两个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考生可从所报的考试小类中填报最多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跨考试类和考试小类填报的志愿无效。未通过“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的志愿无效。符合条件的免试生及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在高职单招一志愿投档前完成录取备案,已录取备案考生的志愿填报无效。
高职单招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届时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缺额计划,按规定填报二志愿。
一志愿填报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9时至14日17时。
二志愿填报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
七、录取
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依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文化素质总成绩、语文、数学、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基础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成绩排序。按照考生排序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具体录取原则详见相关单招院校招生简章。
一志愿录取结果查询开始时间:2019年4月20日9时。
二志愿录取结果查询开始时间:2019年4月24日16时。
考生可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录取情况。录取结束后,高校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并据此及时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以及其他各种单独招生考试,不能参加当年其他形式的高考录取。
八、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须在2019年3月8日9时至3月12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过“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选择考试类别: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及专业对应的考试小类,足额交纳报考费。并于3月15日前向拟报考院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详情请咨询报考院校。免试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
九、现代学徒制试点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我省在2019年高职单招中,对已获得教育部确定的“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的部分试点专业,面向合作企业在职员工,试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的招生模式。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录取备案后,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详细情况可咨询试点院校或参看报考院校招生简章。
十、其他工作及要求
高职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牵头组考院校将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信息公开等招考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阳光工程”,全程纪检监察参与,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组考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对作弊考生进行处理,并随考试成绩库一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河北高职单招网(www.hebdz.org)作为省教育厅指定的全省高职单招网络宣传平台,将统一发布各单招院校招生简章、各类实施方案,并提供专业、院校及考试类别智能查询功能,请查阅。
联系电话:0311-86665001、0311-86056022
学院网址:www.hebart.com QQ:286930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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