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学校名称:河北美术学院
学校代码:13075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艺术类高校
学校简介:河北美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艺术类高校。学校始建于2002年,2015年获批学士学位授予权,201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通过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书法学等11个专业获批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成为参加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试点高校。
学校占地7035亩,建筑总面积63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图书199.8万余册。学校建有美术博物馆,拥有供学生基础训练鉴赏和临摹的馆藏名人书画雕塑等文物万余件。目前设有造型艺术学院、书法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影视艺术学院、动画数字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生24258人。
二、组织机构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编制专业招生计划,2023年拟定投放18个招生专业。
注: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四、录取
普通专升本录取原则遵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执行。各专项、各专业投档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实行征集志愿录取。
五、培养模式与待遇
被录取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在新生入校后 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由河北美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河北美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费标准
学费:24000元/年/生 住宿费:3200元/年/生
七、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省学生资助规定,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同时学校设有部分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此岗位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八、本章程由河北美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九、联系方式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111号
邮政编码:050700
联系电话:0311—88651148、88596153 传真电话:0311—88596153
学校网址:http://www.hbaf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