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志愿时间
8月5日上午11:00—8月6日上午9:00。请考生点击我局网页上的征集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征集志愿。
院校专业组代码 |
科目要求 |
院校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考试科目要求 |
收费标准(元/年) |
类别 |
021802 |
000 |
河北美术学院 |
02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不限科目要求 |
24000 |
美术类 |
联系方式 牛老师13021891666 王老师15830161666 |
二、征集志愿相关说明
1.生源不足的院校专业组名称、专业名称、选考科目要求及剩余招生计划数详见附表。
2.考生填报征集志愿须本人选考科目满足拟报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方可填报。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
3.投档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提前批普通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50分)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本人的投档成绩补充填报高职(专科)提前批普通类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和专业志愿。
4.高考总分达到专科(高职)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线(175分)且专业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37.5分)尚未被录取的艺术类考生,可根据本人参加我省艺术专业考试的类别选择填报尚有剩余计划的专科(高职)艺术类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
5.投档成绩和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分别达到高职(专科)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线(即240/60),且尚未被录取的体育类考生,可选择填报尚有剩余计划的的专科(高职)体育类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
6.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逾期不填报的,视为自行放弃本次征集志愿资格。